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百园路车辆基地燃气锅炉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气锅炉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百园路车辆基地设于线路北端,位于城北干道纬二路以北、机场东入口规划路以南、北京路以东、天津路以西的区域内。车辆基地内供暖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燕儿窝停车场设于线路北端,位于城北干道纬二路以北、机场东入口规划路以南、北京路以东、天津路以西的区域内。燕儿窝停车场内供暖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2.2本次招标范围:百园路车辆基地锅炉房内设2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的低氮改造。
2.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锅炉的燃烧器及附属设备的供货、施工(含原设备拆除)、安装、调试、设计配合、协助组织验收、质保及售后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供货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前改造完成。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保期:不少于三个供暖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注: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完成一项单台29MW及以上锅炉低氮燃烧器及NOx排放量低于(含)40mg/Nm³的供货业绩。(业绩为投标人自行销售的本次所报品牌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合格的烟气排放环保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 7 日18 时00分至2021年 4 月 19 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 月19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未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乌鲁木齐地铁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533463
传 真:0991-3775521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栋2单元8层
联系人:刘雯、王军凯
电 话:0991-4312550 、18560049991
传 真:0991-43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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