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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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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前期工程费)竣工结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4/7 21:06:53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前期工程费)竣工结算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南起三屯碑站,北至国际机场站,正线全长27.61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1座,一处车辆基地,一处停车场,两座主变电站。本项目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前期工程费)提供竣工结算服务,本项目涉及总投资额约为13.22亿元。

  2.3 服务内容:

包括不限于:①对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前期工程费)概算投资分析、汇总;②对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前期工程费)合同所属概算章节分析、调整,对非本项目的费用进行分劈,保证整体投资可控;③对涉及的1号线整体投资控制工作的开展;审核固定总价合同支付资料的完整性、与合同支付条款的符合性、准确性,并出具结算定案表;④审核变更类合同支付资料的完整性、与合同支付条款的符合性、准确性,审核费用变更、洽商、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确定变更金额,并出具审核报告、结算定案表;⑤对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前期工程费)涉及所有合同进行梳理;⑥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合同谈判工作;⑦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⑧配合政府审计工作;⑨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为止。

  2.5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地区现行规范、规章、管理办法、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2.6 合同段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相关内容),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保证本项目执行期内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轨道交通工程咨询服务类(勘察、咨询、设计等项目)结算审核项目且服务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业绩或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中含工程咨询服务类结算审核内容的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结算审核报告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其中之一)。

  3.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近5年内至少担任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须至少有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这三种证明材料之一,且在材料中体现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0年  4  月  7  日起至2020年 4  月 24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608室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4  月 27  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533463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李洁、徐万   

  电  话:0991-7650042 13699388698 

  传  真:0991-7650042

  日  期: 2020 年  4  月 7 日

(作者:时运新   来源:乌鲁木齐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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