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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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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0年度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0/2/3 18:49:58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0年度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0年度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

  2.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南起三屯碑站,北至国际机场站,正线全长27.61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1座,一处车辆基地,一处停车场,两座主变电站。现有包括但不限于力学类、电学类、光学类、长度类、物理化学类、安全类等计量工器具及绝缘类用具约155类,约2421件,按招标人的检定(校验)计划开展工作。

  2.1.4服务期限:暂定总服务期限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止(在项目服务周期内,按照招标人的检定(校验)计划开展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部分标准和要求》)。

  2.2招标范围:结合运营分公司实际情况,保证日常工作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力学类、电学类、光学类、长度类、物理化学类、安全类等计量工器具、绝缘类及安全类用具约155类,约2421件,在服务周期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间按招标人的检定(校验)计划开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部分标准和要求》)

  2.3合同段划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校验)行业资质认定证书(如CNAS或CMA或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3.2.2投标人须有独立完成力学类、光学类、电磁类、长度类、物理化学类、安全类等量具的检定(校验)工作能力(须提供检测范围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为铁路、高铁、地铁、轻轨等提供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相关的服务,且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含)以上计量工器具检定(校验)项目管理经验。拟投入本项目检定(校验)人员需具备注册计量师证书。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0 年 2 月 17 日(含)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608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请附开票信息(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2 月 18 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533463

  传  真:0991-377552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608室

  联系人:李洁、徐万

  电  话:0991-7650042、13699388698、17699672025

  传  真:0991-7650042

  日  期:2020年2月3日

(作者:时运新   来源:乌鲁木齐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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