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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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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税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9 19:01:40点击数(0)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税服务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轨集团)成立于2011年8月,公司性质为国有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9.146亿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综合资源开发及相关服务;轨道交通项目相关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轨道交通相关物业管理、资产经营,商务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及咨询,企业项目管理及咨询,劳务服务,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停车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代收电费、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目前运营项目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集团公司下设运营分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餐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需对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进行涉税事项咨询、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防控。

  2.3 服务要求及内容:

  2.3.1服务要求

对城轨集团和各分子公司进行包括不限于:涉税事项咨询、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防控等相关工作,服务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具体服务费用由城轨集团及各子公司按后期确定的支付比例分摊,城轨集团、各子司与供应商分别签订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2.3.2服务内容:

税务代理、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税务培训、合同涉税事项咨询、税务风险防范咨询、申报退税手续、代为申请减免税及其他税收优惠、协调税企纳税争议、代理制作涉税文书、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2020年3月1日开始至2021年2月28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合同段划分: 1 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从事税务咨询、代理相关业务,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税务咨询、税务代理相关范围),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保证本项目执行期内证书合格、有效,且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

  3.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为其他企业承担类似涉税服务的项目,且服务合同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上三种证明材料之一,且在材料中体现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税务师证或中级及以上税务师证书,且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持证近5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须至少有2名中级及以上税务师。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8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于2019年 1 月 19 日起至2019年 2 月 2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608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2  月 3 日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二层201室(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6.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533463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李洁、徐万    

  电  话:0991-7650042 13699388698  

  传  真:0991-7650042   

  日  期: 2019 年 1  月 19 日

(作者:时运新   来源:乌鲁木齐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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