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
2.1.2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2.1.3服务周期为:中标人在30日内完成验收报告编制,6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满足验收条件后15日内取得报备证明。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本次招标范围:编制水土保持设施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负责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会议等相关事宜(含报告书的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公示、报备工作,及后续水行政部门的审查),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接民事责任;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水利相关专业);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类似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设施验收业绩(类似工程指:轨道交通、公路、铁路、隧道等工程);
3.4财务要求:未处于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未处于法院清盘令下;未处于自动破产申请状态下。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3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7日至2018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副本、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在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只作为投标报名使用。投标人报名后,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2)未经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提交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标书送达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和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 系 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533463
传 真:0991-3775521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
联 系 人:程建军
电 话:0991-2316201
日 期:2018年12月07日
官方APP下载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