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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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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3/28 14:41:47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2.1.2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建设规模: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全线长18.3km,起点暂定为奶牛场站,终点暂定为七道湾站。全线共设15个车站,平均站间距1.22km。最小站间距0.825km,为天然司至加气厂站。最大站间距1.907km,为烟厂至二宫西站。车辆段由奶牛场站西侧引出,设于九华山东街南侧、兴庆湖路以西的位置。停车场由终点站七道湾站东侧引出,设于七道湾东街以南、八道湾路东侧的位置。

2.1.4计划服务周期: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详见招标文件。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全线设计总体、设计总包、勘察总体、土建工点设计、系统工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乘客信息系统、OA系统、标志标识及导向系统、轨道系统、安防系统(含安检系统)、门禁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电梯与自动扶梯、安全门、站台门、人防与防淹门、气体灭火系统、防灾系统、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车站装修、轨旁辅助设备、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和车辆段设备)、地面附属建筑设计、绿化设计、专题研究及专项设计、必要科研项目等。

设计工作贯穿总体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配合、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变更设计、设备调试及综合联调配合、竣工验收及试运营配合、质保期等设计阶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不含乌鲁木齐站和铁路局站的土建设计,不含7号线八家户站的土建、风水电及管线综合设计。另外,含4号线加气厂站的土建设计,含铁路局站1号线与4号线的联络线的设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第3.2.1项和第3.2.2项资质证书:

3.2.1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承包业绩或总体总包设计业绩(含在建项目)。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或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专业设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级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男性50岁以内,女性45岁以内。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承包和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承包同时进行招标,各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20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wsgc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新疆经济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庞超、刘晓峰       

电  话:0991-3925029

传  真:0991-3775521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

号阳光嘉苑1栋2单元802室

联系人:王玉 、王军凯

电  话:0991-4312550、18195925289

传  真:0991-4312550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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