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首次空洞普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2.1.2建设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 。
2.1.3建设规模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涉及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三个行政区;南起三屯碑附近的延安路站,终止于三坪新区五一十连站,规划线路全长44.4km,共设站27座,全线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为延安路至华山街路站,线路全长19.3km,共设站16座,均为地下站;设哈马山棉麻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1座,八户梁停车场1座,主变电站2座,全网设控制中心一座。
2.1.4首次空洞普查服务周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且:
(1)首次空洞普查报告的递交时间应满足本工程分阶段实施的需要,并在具备实施条件后45日历天内递交;
(2)设计阶段配合周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止;
(3)施工阶段配合周期:从所查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起,至土建结构完毕之日止。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全线除南门站、新客站市政配套设施土建01、02标以外的车站和全部区间、出入段线及折返线。
招标内容:采用物探方法对普查范围内的周边地层进行全面探测,以准确探明空洞的具体位置和规模等。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完成一项地下工程的勘察或物探或空洞普查业绩。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地质、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不允许外聘、返聘;应具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含)以上类似工程物探经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6年3月 28 日至2016年4月 7 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 7 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wsgcjy.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庞超、刘晓峰
电 话:0991-3925029
传 真:0991-3775521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
号阳光嘉苑1栋2单元802室
联系人:王玉 、王军凯
电 话:0991-4312550、18195925289
传 真:0991-43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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