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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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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5 17:21:36点击数(0)

       本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参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选择本项目服务机构。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

       1.2.1采购范围:本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范围包括信号系统、ACC系统、TCC系统,已完成公安部门的备案,供应商针对3个系统系统开展测评相关工作。采购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增加或减少服务范围。

       1.2.2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相关信息安全标准和规范,根据本项目信息系统已完成的定级备案安全等级,开展相应级别的安全等级测评工作,测评工作包括技术测评和管理测评两部分;

       (2)在BS7799和GB17859《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以及《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在服务期内,对3个系统每年分别进行一次信息安全评估巡检服务。

       (3)信号系统至少完成3次、ACC系统至少完成2次、TCC系统至少完成2次系统的评测方案编制、完成最终测评、编制最终测评报告,并且完成最终评测报告上传完结工作。

       (4)在服务期间为3个系统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内容及实施进行培训。在服务期间为采购人修改完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在服务期间对信息系统出现的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响应服务,包括应急解决方案、信息安全咨询服务等。重要节点日期对安全事件提前提醒。根据业界咨询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5)对系统使用者全员进行信息安全意识进行教育培训,让全员了解到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及了解基础的防范与预警机制,从而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并在发现问题后等及时处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由供应商提出,由采购人确认。

       (6)其他法律、法规、实施标准规定必须测评的内容。

       1.3.3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4服务周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且完成全部最终评测报告上传工作之日止。

       1.5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资质要求:应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2.3业绩要求:近5年内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类似项目指等级保护测评案例(必须为包括三级以上系统的案例)。

       2.4项目负责人要求:近5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人员要求: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须具有类似项目测评工作经验,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6财务要求:供应商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3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8其他要求:

       2.8.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磋商项目。

       2.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2.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磋商响应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不给予补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云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  话:15099131295、18560049991


2024年11月5日


(作者:时运新   来源: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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