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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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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含机场改扩建、北区改扩建及北区改扩建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2 15:29:04点击数(0)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含机场改扩建、北区改扩建及北区改扩建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进行磋商,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含机场改扩建、北区改扩建及北区改扩建二期),起点为国际机场站,终点为机场东站,线路全长约6.08km,共设置车站3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国际机场-T4航站楼站间距3.89km,T4航站楼-机场东站站间距1.43km,国际机场站站前设单渡线,机场东站站前设单渡线、站后设折返线。

  2.3 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

  2.3.1采购范围: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含机场改扩建、北区改扩建及北区改扩建二期)包含国际机场站~T4航站楼区间、T4航站楼站、T4航站楼站~机场东站区间、机场东站及1、2号联络线范围内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本工程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内容等,按照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自主验收要求,完成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工作。

  2.3.2 主要工作内容:编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核查;
  (2)工程污染源及治理情况调查;
  (3)环境影响报告书回顾及核实批复落实情况;
  (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核查;
  (5)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噪声、振动、水环境、大气环境、文物保护单位等;
  (6)验收调查结果及分析(生态环境、固废处置、电磁环境等);
  (7)公众意见调查;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调查;
  (9)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
  (10)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专家评审。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合同工作完成之日止。依法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完成环保验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登记程序。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环评或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须为供应商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7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类似业绩:指大中型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或公路项目的环评或环境保护验收业绩。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供应商于2024年 10 月 12 日至2024年 10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04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23 日16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6.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区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04室

  联系人:刘雯、梁超群

  电  话:18560049991  

   

日  期: 2024 年 10 月 12 日

 


(作者:时运新   来源: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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