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网络系统信创(二期)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网络系统信创(二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网络系统信创(二期)改造项目
2.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推动企业现代化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手段。自2018年以来,城轨集团紧跟数字化转型步伐,启动了办公系统建设工程,并成功完成了一期工程的实施。一期工程完成了协同办公、合同、物资三大系统的改造升级,有效提升了办公效率和数据安全性,形成了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实现了公文流转、业务处理、数据整合及资源共享等全方位办公功能。
鉴于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和本市国资委关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简称“信创”)替代的统一部署及相关要求,我集团已完成了信创替代一期工程的招标工作,即协同办公、合同、物资三大系统的改造升级,将原有的多个异构系统进行整合集成建成了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综合业务平台(基于顶点软件LIVEBOS),有效提升了办公效率和数据安全性。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信创成果,确保集团完全符合信创政策标准,亟需开展信创替代二期工程,全面推进人资、财务、档案三大核心信息化系统的信创改造。
2.2招标范围:
全面信创化改造:完成人资、财务、档案三大信息化系统的信创替代,确保新系统在功能、性能上高于原有系统,且人资系统必须能无缝对接现有数字化综合业务平台,完成数据或业务联动。
一体化集成:将改造后的各子系统高度集成,形成一套完整的、基于信创技术的集团办公信息系统,实现跨系统、跨部门的高效协作与资源调度。并能满足信创终端的使用。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工作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是指承担过其他大型国有企业或政府单位已开发实施完成的满足信创要求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文件或验收报告。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有10年以上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经验,具备项目管理资格证书(PMP或PMI-ACP或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 8 月 14 日至2024年 8 月 3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04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3 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
联系人:陈碧芸、时运新
电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 话:15099131295
日期: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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