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年出入口专项整治委外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年出入口专项整治委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1号线:新疆图书馆站D口、大地窝堡站A口、迎宾路口站C口、中营工站B口和小西沟站A口、D2口等站出入口防水整治施工、屋面基层清理、金属面破损漏水部位修复及喷涂保护层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3服务周期:
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防水整治施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第2.2.1项和第2.2.2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2.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特种工程(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2.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额为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或市政工程业绩(须包含房屋防水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7其他要求:
2.7.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A栋2701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A区27楼2701室。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磋商响应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不给予补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云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联系人:李洁、马江波
电 话:13699388698、15099131295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