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建设模式调整专项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政府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 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建设模式调整专项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建设模式调整专项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为保障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建设模式调整工作顺利开展,拟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编制相关策划方案、对由城轨集团组织编制的有关成果或问题进行咨询,并协助城轨集团开展过程中的有关协调、谈判等事宜。
2.3.2招标内容:
(1)项目实施模式调整;
(2)项目建设管理;
(3)工程方案及投资优化;
(4)股权调整;
(5)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用户需求书、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咨询业绩或PPP项目咨询管理业绩。
证明材料:项目合同协议书(首尾各两页及有效证明页)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其他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30时至13:30时,15:30时至19:0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B区13楼1304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2月1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B区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任璐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04室
联系人:张剑友、刘雯
电 话:15109916080、18560049991
日期: 2026 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