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项目监理进行磋商,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票务清分系统(以下简称ACC)系统数据安全应用改造项目,主要包括ACC系统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数据安全常态化运营体系、数据安全技术应用体系、数据安全运行体系等。
2.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工程提供全过程相关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2.4工作内容:(1)协助采购人审核合同;(2)审核和确认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对安装、调试等各个阶段进行监督;(3)对承包方的实施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监督、审核。(4)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2.7投资估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ACC系统数据安全治理工程估算总额约为489.87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项目组成员至少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1人,提供1名监理人员驻场服务。
3.4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日)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业绩)。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7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磋商响应补偿
6.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任璐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联系人:张剑友、刘雯
电 话:15109916080、18560049991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