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6-2028年度核查、取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6-2028年度核查、取证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项目概况: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GB/T 33000-2025)以及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持续提升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的契合度,保障地铁运营安全,现计划开展2026至2028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创建工作。
1.3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
1.3.1采购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运营分公司2026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资质取证,2027、2028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复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1.3.2工作内容
(1)启动与差距分析:供应商依据《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GB/T 33000-2025)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对采购人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诊断,识别与标准要求的差距,对标检查与差距分析,出具《差距分析报告》作为后续工作的基础。
(2)体系策划与运行整改:供应商指导采购人完善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协助采购人开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推动标准化与日常管理深度融合,确保其系统性、合规性与可操作性,并实现与现有管理体系的有机融合。
(3)换证复审核查与取证: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提交换证申请,并按照评审要求完成资料准备;全程陪同现场评审,协助解释说明相关问题,针对评审组提出的不符合项,指导制定整改措施;项目结束后,将全套项目资料整理归档,移交采购人。
(4)项目总结与管理指导: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及时办理证书领取相关手续,并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后,2027年、2028年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复查。
(5)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1.4服务周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1月15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日)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或以上)评审/咨询项目)。
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工程或轨道交通相关专业),或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同等专业能力;
证明材料: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等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 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或咨询经验。
证明材料: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2.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其他要求:
2.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2.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04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磋商响应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不给予补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何潇、范家垚
电 话:0991-7651403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04室
联系人:张剑友、刘雯
电 话:15109916080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