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6年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清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6年通风空调系统卫生清洗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依据GB50157-2013《地铁设计规范》、WS/T10005-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10013-202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相关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检测,检测结果不达标时须按照WS/T 10005对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消毒。
2.3 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对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正线三工站、大地窝铺站、宣仁墩站、植物园站、二道桥站5座车站通风系统风管进行清洗。对若因现场实际情况需增加清洗位置,结算费用依据通风空调系统空气质量清洗报价明细表核算。具体情况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清洗完成并通过空调通风系统检测验收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指的是:公共建筑通风空调清洗业绩。
3.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高空作业证);风管、设备舱、区间狭小空间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持有有限空间作业证);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持有效安全员证)(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其他要求:
3.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响应。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供应商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区
联系人:何潇、范家垚
电 话:0991-7651403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13楼1304室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 话:15099131295
日 期: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