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教育监督做在经常,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0年11月23日,城轨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孙礼超同志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分两批对12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谈话前,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潘安同志领学自治区党委《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新党厅字【2019】57号)、城轨集团《关于履行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乌城轨党〔2020〕25号),强调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的重要性。
孙礼超同志在谈话中指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坚持“四要”。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尤其是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学懂弄通做实,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长期任务自觉抓紧抓好;二要管好自己,做到廉洁自律。要自警自省,做好表率,恪守廉洁底线,要慎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三要履职尽责,切实扛起责任。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纪律提醒和责任落实,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做好分管领域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四要抓好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要完善内控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这次谈话是集团党委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压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一次实践。今后,集团党委将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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