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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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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026-2027年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26 19:49:06点击数(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026-2027年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2026-2027年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3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随着集团信息系统规模不断扩大,网络安全设备已成为保障运营系统、票务系统、信号系统等关键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核心设施。目前集团网络安全设备将于2026年1月超过保修期,存在设备老化、漏洞无法及时修复、应急响应能力下降等问题,难以满足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护要求。

       (2)目的及意义:满足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建立专业化、持续化的网络安全设备维护保障机制。提升网络安全设备的运行效率与故障应对能力。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城轨集团有限公司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PIS系统、AFC系统、ACC系统、办公网络系统共6个系统中的网络安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

       2.4.2服务内容:

       (1)各系统网络安全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

       (2)各系统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现场设备操作培训;对招标人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网络安全意识培训;针对招标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专项培训,中标单位应在培训工作开始前15天,向招标人提交培训方案、课件等资料,审核通过后开始培训工作,并于培训结束后提供培训工作完成确认单。

       (3)每半年对服务范围内设备配置进行备份并存放至指定位置。

       (4)应急响应服务: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提供应急响应服务。

       (5)漏洞监控与预警:针对互联网系统内使用操作系统、中间件、服务组件、设备提供漏洞预警服务。

       (6)支持电话及远程响应: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服务,30分钟内提供远程电话技术支持响应,具备远程运维条件的提供远程响应。

       (7)现场服务响应:接到招标人故障报告或网络安全应急要求时2小时内到达指定位置提供现场响应服务。

       (8)须提供设备清单(附件一)中覆盖服务期的设备原厂升级授权或售后支持授权(License或授权文件)。

       (9)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维修、软件升级及授权、测评保障和重要活动保障。

       2.4.3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5服务周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月16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用户需求书、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网络安全相关业绩(网络安全设备销售或网络安全服务)。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首页、盖章页、金额页,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企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主要维保设备/产品(安恒信息、启明星辰、网御星云)的原厂授权或服务承诺函,需加盖原厂公章,授权书或服务承诺函,内容中须体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3.4人员要求: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2名团队人员。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6年 1 月 27 日至2026年 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B区13楼1304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2 月 26 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B区13楼1304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区 

联系人:时运新、任璐

电  话:0991-7650077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04室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  话:15099131295、18560049991


日  期:2026年 1 月 26 日

(作者:任璐   来源: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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